声光报警器作为桥式起重机重要的安全警示装置,通过声音与光信号的协同作用,为作业区域人员提供直观的危险预警。依据 TSG 51-2023《起重机械安全技术规程》强制要求,所有桥式起重机必须配备电笛与警灯组成的声光报警系统,其安装位置与触发机制的合理性直接影响警示效果和作业安全。科学设置报警装置需兼顾声场覆盖、视觉辨识度及与设备动作的精准联动。
安装规范需满足空间覆盖与环境适配双重要求。电笛与警灯的安装位置应形成立体警示网络:司机室顶部居中位置必须安装高亮度警灯,确保 360° 无遮挡可视,其底部距司机室地板高度不低于 1.5m,避免被吊具或货物遮挡;大车运行机构两端横梁外侧需各设一套声光组合装置,横向间距与轨道平行,保证沿轨道方向 50m 范围内清晰可见;小车立柱靠近吊钩滑轮组处需加装辅助警灯,重点警示下方作业区域。技术参数需符合工业环境要求:电笛声压级不低于 106dB,具备音调切换功能以区分不同警示类型;警灯采用超高亮 LED 光源,闪烁频率控制在 1.5-2Hz 之间,确保在强光或粉尘环境下仍有足够辨识度。防护等级根据作业环境选择,室内起重机不低于 IP54,室外及多尘环境需达到 IP65,沿海或防爆区域应采用防爆型报警器,符合 GB3836 系列标准要求。
触发机制设计实行 “分级预警、全程覆盖” 原则,需与起重机运行状态实时联动。启动阶段,主接触器吸合后 0.5 秒内自动触发声光报警,电笛发出持续 3 秒的提示音,警灯同步闪烁,告知设备即将运行;运行过程中,大车或小车以超过 5m/min 速度移动时,报警器进入间歇报警模式,每 2 秒发出一次短促提示音,警灯保持频闪状态;当起重机接近轨道端部或与其他设备距离小于安全阈值时,触发高频报警,电笛转为连续长鸣,警灯闪烁频率提升至 2Hz。特殊工况下的触发逻辑需精准设定:起重量达到额定值 90% 时,发出低频间歇报警;达到 100% 额定值时切换为高频声光报警;超过 105% 则启动紧急报警模式,同时联动限制器切断上升回路。故障状态下,报警器需根据故障类型差异化响应,如制动器异常时发出 “一长两短” 的声音编码,电路故障时则持续声光报警直至故障排除。
系统维护需建立标准化校验机制。每日班前检查报警器固定情况,确保无松动、无遮挡,清洁灯罩表面油污以保证透光率;每月进行功能测试,通过操作各机构验证报警触发的及时性与准确性,使用声级计在距电笛 10 米处测量声压级,确保不低于标准值的 90%;每季度校准警灯闪烁频率与电笛音调,更换老化 LED 灯珠和磨损的扬声器部件。维护记录应详细记载报警触发次数、测试数据及故障处理情况,为设备安全评估提供依据。对于室外起重机,雷雨季节后需重点检查防爆型报警器的密封性能,避免受潮短路导致失效。
通过科学规划安装位置、精准设置触发逻辑与强化维护管理,可充分发挥声光报警器的安全预警作用。实际应用中需结合起重机跨度、作业环境噪声等级等参数调整配置,如大跨度设备需增加报警装置数量,高噪声区域应选用 120dB 以上的高分贝电笛,构建全方位、多层次的安全警示体系。